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高技能人才
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 管理局,各技工院校: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高技能人才发 展政策环境,深入推进技能强市战略实施,特制定《2021 年成宁市高技能人才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2021年咸宁市高技能人才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咸宁 技能强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8〕8号)文 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线,健全 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全 面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聚焦我市经济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立 足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及企业急需紧缺 等重点方向为高技能人才发展提升重点,优化高技能人才 发展政策环境,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助推经济 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 的高技能人才保障。
二、 目标任务
全年实现技能人才劳动者总量新增8000人(各县市区 不少于1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 到30%以上。培养评价技师、高级技师不低于600人。
(一)高技能人才评价提升行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 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 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及有条件的企业 行业应加大技能人才评价力度,尤其是加强高技能人才评 价工作力度。
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职业培训、评价中来的积极 性,切实解决我市企业短缺高技能人才难题,我市技能人 才评价认定报考标准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基础上进行拓宽, 在我市参加职业技能认定人员满足相应工种等级国标或者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考:
申报中级工补充条件(满足两项以上):(1)连续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8年以上。(2)企业技能能手, 技能水平扎实,企业特别推荐者。(3)具备报考相关工种 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4) 在报考相关工种各级公开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 上名次者。(5)具有报考相关工种本科及以上学历。(6) 其它达到同等能力要求的特殊情况。
申报高级工补充条件(满足两项以上):(1)连续从 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12年以上。(2)企业技能骨干, 参与企业技改项目并取得贡献和成绩的,企业特别推荐者。
(3)具备报考相关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 书或技能等级证书。(4)在报考相关工种市级及以上技能 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5)具有报考相关工种研 究生及以上学历。(6)其它达到同等能力要求的特殊情况。
申报技师补充条件(满足两项以上):(1)连续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岗位16年以上。(2)企业技能专家,能 解决生产难题、重大工艺、重大改革,企业特别推荐者。
(3)具备报考相关工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 书或技能等级证书。(4)在报考相关工种省级及以上技能 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5)具有报考相关工种博 士学历。(6)其它达到同等能力要求的特殊情况。
(二) 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模式
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作用,依托“咸宁工匠”赛 事品牌,推动开展全市多层次、多门类、多样化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开展县域特色技能竞赛,形成依托优质技工院 校、培训机构为赛事组织主体,县(市、区)人社部门申 请,市人社部门择优选取1・2个竞赛项目进行资金奖补。以 企业技术比武为基础,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市级技能大 赛为龙头,与省、国家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相衔接的选拔 体系。市公共实训基地、省级世赛基地要充分发挥选手的 培养选拔作用,培养出更多优秀技能人才代表我市积极参 赛。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参赛选手予以通报表彰,并根据相 关政策要求给予奖励。
(三) 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基地建设项目
结合产业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统筹 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 培养评价能力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 及大型企业行业培训评价站点,对于在技能人才培养及评 价工作开展规模大,质量好,口碑优的机构,市人社部门 将推荐授予技师、高级技师评价资质,并授牌“成宁市高 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基地”。
(一)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领导和市委人才办的 指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 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 事务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技工院校、民办培 训机构、企业行业评价站点要充分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 基础作用,认真履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桥梁纽带作用,企 业行业要积极参与,为培养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提供有利 条件。
(二) 加强技术支撑。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要加 快培养、引进一批既能传授专业理论,又能同时指导生产 实习的“双师型”教师,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师资力量。建 立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加强职业 技能评价基础性工作,建立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三)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计划实施的监督、评估、 考核机制,对各阶段实施、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估,定 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 经验。
(四) 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 重点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突出贡献、工匠情怀和 我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政策举措。大力倡导 新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提高学习宣传活动的公众 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劳动光荣、 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